[新聞] 企業輕微短漏報 准盈虧互抵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10/18 09: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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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輕微短漏報 准盈虧互抵 2022-10-17 23:22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zNxMbe 台北國稅局昨(17)日表示,營利事業完備會計帳冊簿據、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都使用藍 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當公司有「輕微」短漏報情形,仍可適用 營所稅制中的盈虧互抵機制。報系資料照 台北國稅局昨(17)日表示,營利事業完備會計帳冊簿據、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都使用藍 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當公司有「輕微」短漏報情形,仍可適用 營所稅制中的盈虧互抵機制。 國稅局官員指出,公司如果經查獲,當年度短漏所得稅稅額不超過新台幣10萬元,或短漏 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所得額的比率不超過5%,且未透過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 ,可以視為短漏報情節輕微,不會被認定會計帳冊簿據不完備,因此可適用虧損扣除的規 定,將稽徵機關核定前十年的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進行課稅。 https://reurl.cc/bE0kzr 台北國稅局舉例,甲公司2019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原本申報全年所得額800萬元 ,並列報前十年虧損扣除額600萬元,課稅所得額為200萬元。不過經查獲,甲公司短漏報 所得額45萬元,漏稅額為9萬元(45萬元×稅率20%),因短漏報稅額未超過10萬元,且沒 有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因此視為短漏報情節輕微,仍可適用虧損扣除的規定。 官員舉例,假設甲公司經稽徵機關查獲短漏報所得額為85萬元,這時短漏稅額為17萬元( 85萬元×稅率20%)已超過「輕微」短漏報情形,且短漏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所得額的比 率為9.6%(短漏報課稅所得額85萬元÷全年所得額885萬元)已超過5%,這時甲公司就無 法適用虧損扣除的規定。 但如果甲公司在被查到之前,自行發現錯誤,將短漏報的所得額申報,也可以視為短漏報 情節輕微,官員表示,認定標準提高到不超過20萬元、漏報所得占比率不超過10%。 官員解釋,假設甲公司漏申報所得額為85萬元,因短漏稅額為17萬元(85萬元×稅率20% ),未超過20萬元,則甲公司原申報之前十年虧損扣除額600萬元,仍可適用盈虧互抵規 定。 台北國稅局提醒,公司平時帳務處理應如實記載,如果發現有不慎短漏報所得額,應儘速 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規定,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額,除了可以免除處罰外,若當年度 有申報適用虧損扣除,也可適用較高的金額和比率計算,是否符合短漏報情節輕微情形。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9398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4.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6054816.A.0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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