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私校報稅 應列示其他收入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10/19 09: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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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報稅 應列示其他收入 2022-10-18 22:56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中區國稅局表示,私立學校提供教育勞務的所得,屬於銷售勞務範疇,如果有其他收入時 ,在申報時應與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的收入分別列示。 國稅局官員說明,私立學校提供的教育勞務,包含辦理教學、實習、研究、提供必要的設 備供學生使用、接受工商企業委託代辦各項研究,或試驗收取代價等活動。 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簡稱適用標準 )規定,符合教育勞務適用標準的私立學校,其銷售貨物或勞務的所得免納所得稅;不過 如果私立學校有其他收入,在申報時,應將提供教育勞務的收入與其他收入,分別在教育 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中填寫。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9660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4.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6144072.A.752.html
文章代碼(AID): #1ZJrT8TI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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