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療財團法人列損 有眉角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10/21 11:0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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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財團法人列損 有眉角 2022-10-20 23:35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MNra8X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本報系資料庫 北區國稅局昨(20)日表示,醫療財團法人如果符合行政院發布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 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簡稱免稅標準)者,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的所得,可以 免納所得稅;另外,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虧損,可比照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在往後十年的 銷售貨物或勞務所得中扣除。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醫療機構可以分為私立醫療機構、公 立醫療機構及法人醫療機構。而醫療法人又分為醫療財團法人,以及醫療社團法人。 其中醫療財團法人,屬於《所得稅法》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因此銷 售貨物或勞務以外的所得,可免納所得稅;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虧損,如果符合規定,也可 以比照一般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 https://reurl.cc/ZbD0yp 北區國稅局舉例,甲醫療財團法人2020年申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 織所得稅時,符合如期申報,並經會計師簽證查核案件,因此適用盈虧互抵。 甲醫療財團法人列報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8,800萬元、銷售貨物或勞務的支出9,200萬元; 另外,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的收入為2,800萬元、與創設目的有關活動支出2,900萬元,甲 醫療財團法人申報虧損為500萬元(8,800萬元-9,200萬元+2,800萬元-2,900萬元)。 不過國稅局發現,甲醫療財團法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虧損應是400萬元(9,200萬元-8,800萬 元),不是500萬元。官員解釋,甲醫療財團法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虧損是400萬元,銷售貨 物或勞務以外的虧損為100萬元,因此只能將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虧損400萬元,在往後十年 所得中扣除;至於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的虧損100萬元,無法在之後年度所得扣除。 國稅局官員表示,醫療法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的收入,包含看診收費、住院收費等,而較常 見的銷售貨物或勞務外收入,包含獲得捐贈。國稅局提醒,醫療財團法人在繳稅時要留意 ,避免申報錯誤遭補稅罰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70282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3.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6321799.A.C79.html

10/23 01:08, 3年前 , 1F
大大真好 都幫我們把相關資訊貼上來 感謝
10/23 01:0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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