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舉人舉發逃漏稅 應提供具體事證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11/15 09: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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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舉發逃漏稅 應提供具體事證 2022-11-15 00:10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高雄國稅局表示,檢舉人向稽徵機關舉發逃漏稅捐時,應提供被檢舉人的姓名、地址、所 檢舉違章漏稅的事實等具體事證。若民眾以租屋平台,或租賃廣告取得公開出租資訊,舉 發房東涉嫌漏報租賃所得,不是逃漏稅捐的具體事證。 國稅局官員表示,檢舉他人逃漏稅時,應提供檢舉人姓名及住址、被檢舉者的姓名及地址 ,例如公司或商號,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的事實,以及可供偵查 的具體事證。 國稅局官員表示,近來時常接獲民眾以租屋平台,或租賃廣告取得公開出租資訊,舉發房 東涉嫌漏報租賃所得,不過公開出租資訊並非逃漏稅捐的具體事證。因此,民眾如果要檢 舉房東漏報租賃所得,需敘明房東(出租人)姓名、出租房屋門牌號碼及樓層、租賃期間 、每月租金金額,並提供租賃契約書及租金給付證明(帳戶存摺、支票、匯款單或現金簽 收紀錄)等具體事證。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7651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8475659.A.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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