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出租房收回自住 重新申請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11/18 09: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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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收回自住 重新申請優稅 2022-11-18 00:03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屋主將合法房屋供公益出租,或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可享地價稅 及房屋稅同等於自住用優惠稅率;不過若後續如租約到期或提前解約,屋主收回自用須提 出申請,才能享有房屋稅1.2%及地價稅2‰自住優惠稅率。 稅捐處說明,為鼓勵市民將閒置房屋釋出,增加房屋供給,只要屋主將合法房屋出租給符 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即可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房屋稅及地價 稅可享相當自住優惠稅率。另外,房東也可加入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每屋房屋稅 及地價稅稅額可減徵40%(不過各以1萬元為上限)。 台北市稅捐處提醒,屋主如將出租房屋收回自用,並將自己或配偶、直系親屬其中一人的 戶籍遷入該址,要記得在當年9月22日前提出自用住宅用地申請。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77345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8.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8735387.A.88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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