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出租土地不含房屋 租金不可扣除43%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11/28 09: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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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土地不含房屋 租金不可扣除43% 2022-11-28 00:25 經濟日報/ 記者 翁至威/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Z1ebv6 土地與地上房屋分屬不同所有權人時,土地若與房屋共同出租,無論是地主或屋主在申報 綜合所得稅時,租金收入都可減除43%必要費用。報系資料照 土地與地上房屋分屬不同所有權人時,土地若與房屋共同出租,無論是地主或屋主在申報 綜合所得稅時,租金收入都可減除43%必要費用;但若僅地主出租土地,房屋並未一同出 租,則地主所收租金將無法適用43%必要費用率,僅能以當年度繳納的地價稅作為必要費 用。 國稅局表示,當土地與其地上房屋一起出租時,無論土地與房屋所有權人是否為同一人, 土地租賃收入都可減除43%必要損耗及費用。 國稅局提醒房東、地主有出租事實,應確實申報所得,另外若將住宅委託包租代管一般住 宅或社會住宅,還可享有免稅額,必要費用率也能提高,最高提高至60%。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79757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2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9599379.A.1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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