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資執業者不能列報薪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11/30 10: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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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執業者不能列報薪資 2022-11-30 01:27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中區國稅局表示,獨資的執行業務者、或是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等其 他所得者,負責人不能在事務所列報薪資費用,且負責人日常膳食費也不能以伙食費認列 。 中區國稅局說明,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規定,執行業務者不得在其事務所列報薪 資費用;除了聯合執行業務者,如果有支付合夥人薪資費用的情形,需在合夥契約內明訂 ,才可以列報為費用,並在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檢附合夥契約書供稽徵機關查核。 私人辦理的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不符合免稅規定者,其所得的查核準用《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規定。國稅局官員說明,執行業務者本人日常的膳食費,屬於個 人的生活費用,不能以伙食費列支。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80286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3.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9774818.A.F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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