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地所有權分屬兄弟 不適用自住用地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3/17 12: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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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所有權分屬兄弟 不適用自住用地稅率 2023-03-16 23:51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來電詢問,哥哥、弟弟分別受贈取得房屋及其基地坐落 土地,土地是否能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條,定義的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 地上的建築改良,屬於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為限,另外還需符合《土地 稅法》第9條規定,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好戶籍登記,且無 出租、無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 因此,如果房屋由哥哥取得所有權,土地由弟弟取得所有權,因兄弟為旁系親屬,即使土 地所有權人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該筆土地仍與規定不符,無法 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03706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36.2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79028418.A.6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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