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代前地主繳土增稅 可列成本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3/22 10: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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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前地主繳土增稅 可列成本 2023-03-21 23:59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2.0的土地, 如果代前地主繳納土地增值稅,屬 於前地主持有期間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不能列入房地合一稅減除項目;不過可以列為取得 土地的成本減除。 官員說明,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土地,課稅所得的計算是以成交價額,減除原始 取得成本、相關必要費用、交易日前三年內房地交易損失金額,以及依《土地稅法》第30 條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且限於個人持有土地期間的土地漲價總數 額。 如果民眾是購入土地時,代前地主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屬於前地主出售土地收入的一部分 ,也就是民眾取得土地成本的一部分,可以列為成本減除。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04733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6.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79450455.A.10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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