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司租車 五情境不能抵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3/23 09: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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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車 五情境不能抵稅 2023-03-23 00:28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vkQ5e1 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承租自用乘人小客車時,要特別留意,有五大情形將被認定為分期付 款買賣性質。本報系資料照 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承租自用乘人小客車時,要特別留意,有五大情形將被認定為分 期付款買賣性質,此時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就不能扣抵銷項稅額。 官員說明,依財政部解釋令規定,營業人承租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的九人座自用乘人 小客車,有五大情形,將被認定為分期付款買賣性質,情形一、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車 輛所有權移轉給承租人;二、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可行使購買租賃車輛選擇權,且得以明顯 低於選擇權行使日車輛公允價值的價格購買。 三、租賃期間達租賃車輛經濟年限四分之三;四、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給付現值達租賃 車輛公允價值90%;五、其他足資證明租賃車輛已移轉附屬在該車輛所有權所有的風險與 報酬。 台北國稅局舉例,甲公司向乙租賃公司承租自用乘人小客車,租賃期間三年,每月租金含 營業稅共52,500元,並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將小客車所有權移轉給甲公司,官員說,此種租 賃方式是屬分期付款買賣性質,因此甲公司每月支付租金的營業稅進項稅額52,500元,就 不能扣抵銷項稅額。 官員補充,除了上述五大情形進項稅額無法扣抵銷項稅額,如果營業人取得的自用乘人小 客車多為供特定員工使用,此時具有酬勞員工個人的貨物或勞務的性質,因此規範營業人 購進的自用乘人小汽車所支付的進項稅額,不能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除非,營業人不限制車輛要一定層級以上員工才能使用,並將車輛集中或統一管理者,此 時國稅局將視為供營業人本業,以及營業人附屬業務使用,此時營業人支付的進項稅額才 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04975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6.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79536474.A.1CA.html
文章代碼(AID): #1a6x5Q7A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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