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土地房屋分屬姊妹 不適用自用地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5/12 09: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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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分屬姊妹 不適用自用地優稅 2023-05-11 22:58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民眾楊小姐來電詢問,繼承了一棟透天厝的土地、而妹妹繼 承房屋,則土地是否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官員表示,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符合五項要件,第一、土地所 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第二、房屋無出租或無營業的情形;第 三、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第四、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第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以及未 成年的受扶養親屬,並以一處為限。 官員表示,楊小姐雖然和妹妹血脈相近,不過根據《民法》定義,只要不屬於直系血親的 範圍,但又和自己血脈同源的親屬,就屬於旁系血親,因此楊小姐和妹妹僅為旁系血親。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15963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2.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83853491.A.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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