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國外收入報稅的一點問題
1.個人去年有在國外工作
收入應該是120-150萬左右左右
這樣是屬於我要申報
但海外收入低於670萬不用繳稅 對嗎?
這種狀況如果沒有報 會有甚麼處罰呢?
我太太幫我報合併報稅 直接用跳出來的資訊報完了 但漏了海外收入
我的自然人憑證又不見了 在想是否需要去多弄一個
2.承上
因為是夫妻合併報稅
我有點擔心海外收入會因為合併被認作國內收入嗎?
我印象中有一些國家會看該年度有沒有在本國居住183天以上
我去年在國外是超過183天
但會因為合併報稅產生問題嗎?
3.我這行有時候會有一些業務獎金
可是發下來的時間都是半年甚至一年以後
要報收入時
業務獎金應該是報發生的年度 還是拿到的年度呢?
以上一些問題請益版上高手
感謝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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