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死後判決確定財產 要補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07/21 10: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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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判決確定財產 要補申報 2023-07-20 23:11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親人死亡後才經法院判決確定的財產,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記得 應在判決確定日起六個月內向國稅局補申報遺產稅。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規定,親人死亡時遺留財產,無論是否有應納稅額,納稅義 務人都應填寫遺產稅申報書,向國稅局據實申報,若有相關減免扣除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者 ,應檢附證明文件一併申報。 遺產稅申報期間為被繼承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而如果是受死亡宣告,則是自判決宣告日 起計算;若在死亡後才經法院判決,確定為被繼承人所擁有的財產,遺產稅納稅人應自判 決日起六個月內補報遺產稅。 依規定,若遺產稅納稅人為二人以上時,應由全體會同申報,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 ,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報。但納稅人一人已出面申報,視同全體已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31446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7.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89905303.A.8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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