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用人頭帳戶逃漏稅 補帶罰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07/25 09: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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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頭帳戶逃漏稅 補帶罰 2023-07-25 00:41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WG7Y8y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年不少知名診所,利用親友的銀行帳戶收取執業收入,涉嫌漏 報稅捐,案例層出不窮。報系資料照 婦產科名醫涉嫌以人頭申報逃漏稅,引起嘩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年不少知名診 所,利用親友的銀行帳戶收取執業收入,涉嫌漏報稅捐,案例層出不窮。官員提醒,利用 人頭帳戶逃漏稅,本人及出借帳戶者都要小心吃上逃漏稅罪。 禾馨醫療執行長蘇怡寧遭胞妹告發以其名義請領顧問費,涉嫌逃漏稅。台北地檢署原不起 訴處分,高檢署發回。北檢查出蘇男涉逃漏稅新台幣2,877萬餘元,依違反《稅捐稽徵法 》起訴。 https://reurl.cc/Rzm72g 企業虛報薪資面臨處罰 蘇怡寧的胞妹告發,蘇怡寧明知她當時旅美,未在台工作,卻涉嫌在2005年及2006年間, 以胞妹為人頭申報訊聯生技的顧問費並將扣繳憑單給她,兩個年度分別領取75萬240元、 55萬6,665元,總計130萬餘元,涉嫌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且在領取技術顧問費時,向 訊聯公司聲稱她是技術團隊成員。 關於蘇怡寧2005年度扣繳憑單被告發逃漏稅捐的部分,檢方認為已逾追訴權時效,自應為 不起訴處分,至於2006年度的部分,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先前則函覆北檢,指該年度的申報 資料已逾資料保存年限,無法提供。 此外,訊聯公司也函覆北檢,指該年度開立的扣繳憑單,因保存年限過久,已依程序銷毀 ,傳票紙本已無留存,而依員工交接工作資料顯示,蘇怡寧妹妹的顧問費是以現金支付, 並非匯款,但由何人領取已不可考。 北檢偵辦後,認為2005年扣繳憑單部分,追訴權時效為十年,此部分追訴權時效已經完成 ,依法不起訴。2006年度扣繳憑單部分,原始資料多已無法取得,實情不可考,去年3月 間處分不起訴。 不過,蘇妹不服偵結結果,向高檢署聲請再議,經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後,針對蘇怡寧 2005年度以前的稅捐資料,仍維持不起訴,至於2006年至2012年間的稅捐資料,北檢查出 蘇共逃漏稅捐七筆,七筆收入合計達6,437萬96元,蘇涉逃漏稅捐2,877萬245元,因此予 以起訴。 對此,不具名的國稅局官員指出,營利事業藉由填製虛假不實的薪資印領單或薪資表等會 計憑證方式,達到虛報薪資目的,除了會被依法補稅,還會對營利事業處以所漏稅額兩倍 以下罰鍰;營利事業負責人也將觸犯刑法及稅捐稽徵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被移送偵辦刑責 。官員表示,借用人頭虛報薪資的逃漏稅手法,補稅罰錢事小,但被判刑等於在人生留下 汙點,反而得不償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32205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3.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90249315.A.E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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