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營業人收取押金 要課營業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08/08 09: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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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收取押金 要課營業稅 2023-08-08 00:00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 /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出租財產,除應於收取租金時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外,若有另外 收取押金情形,應依照當年度1月1日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設算利息,按月計算銷 售額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但如果收取押金期間未滿一個月,則不用計算。 營利事業收取押金不僅要設算利息收入課徵營所稅,同時還有營業稅問題,依營業稅法第 4章第1節規定,營利事業有押金利息情況時,也要按月或按年開立統一發票給付款人。 營業人將其廠房、設備等財產出租所收取的押金,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第24條規定,應按月以該年1月1日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設算押金利息,開立統一 發票交付承租人;但營業人出租財產收取押金計息金額零星者,可申請改為按年計算押金 利息,並於首月按全年之押金利息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以簡化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 手續。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公司2023年1月1日出租廠房予給公司,收取押金新台幣200萬元,該 年1月1日郵政定期儲金1年期固定利率為1.475%,設算每月押金利息為2,458元(200萬× 1.475%/12),甲公司應按月開立銷售額2,341元及稅額117元(2,458/1.05×5%)的三 聯式統一發票交付乙公司;甲公司也可申請改為按年計算押金利息,在2023年1月按全年 的利息2萬9,500元 (200萬元×1.475%),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官員表示,營業人出租財產收取租金及押金,如僅就租金收入開立統一發票,押金部分未 依規定設算利息報繳營業稅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 進行調查前,應儘速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 ,可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加息免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35319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2.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91458555.A.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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