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地下車位免房屋稅 三原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4/01/30 10: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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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位免房屋稅 三原則 2024-01-30 00:58 經濟日報/ 記者苗珮瑩 /台北報導 不少民眾認為,地下車位只要作停車用,都可以免徵房屋稅,但稅務機關提醒,車位若為 自用則免徵房屋稅,但若有出租、營業收費就須繳納。稅務機關強調,謹記免徵三原則為 「無收費、無出租或無營業用」。 台南市政府財稅局表示,只要是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其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均屬 房屋稅課徵範圍,地下車位自不例外。 財稅局說,地下停車場供停放車輛,如未收取費用、無出租,或是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攤水 電、清潔、維護費而未營業者,免徵房屋稅。反之,如有收費、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地下 停車位,則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 財稅局舉例說明,個人供自行停車、營利事業供所屬車輛或員工無償停車之用,其地下停 車位免徵。如屋主將主建物與車位併同出租,且供承租人自用之地下停車位,亦免徵房屋 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74152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4.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06580792.A.7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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