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企業賣房 比照個人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4/02/06 10: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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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賣房 比照個人報稅 2024-02-06 03:05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Z9lZdW 房市示意圖。記者朱曼寧/攝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獨資、合夥營利事業出售房地,應比照 個人規定,記得在過戶次日起30日內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 北區國稅局表示,獨資、合夥營利事業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房地,如在2021年6月30 日以前出售,適用房地合一1.0,出售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應由營利事業計入營利事業 所得額申報。 https://reurl.cc/QeV5k9 獨資合夥申報房地合一稅規定 但若是在2021年7月1日後出售,適用房地合一2.0,應由該房地登記所有權的獨資資本主 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適用稅率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稅,交易所得或損 失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國稅局舉例,甲君獨資經營某商號,在2021年7月13日以1,200萬元出售其於2020年間購買 的房地,並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但未依限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稅,遭國稅局查獲。 國稅局以成交價額1,200萬元減除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並依持有期間在兩年以內稅率45% ,核定補徵稅款並處罰。 甲君主張這筆交易房地所得,應於隔年5月才併計商號營利事業所得額申報,並非不申報 。 但國稅局解釋,此案適用房地合一2.0,自2021年7月1日起,獨資營利事業交易房地,依 規定應由獨資資本主(也就是甲君)在出售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繳 納房地合一稅,至於出售房地隔年5月,仍應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但免計入營利事業所 得額課稅。 國稅局提醒,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出售房地,由於該房地登記所有權人為個人,與具 獨立法人格的營利事業、可做為所有權的登記主體有別,因此房地合一2.0修正後,應依 個人課稅規定申報房地合一稅,即使虧損也都要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 申報。 為遏止房市短期炒作,財政部祭出房地合一2.0,自2021年7月上路,主要延長短期交易定 義,個人持有兩年內出售要課45%稅率,逾兩年、未逾五年適用35%稅率,超過五年未逾十 年稅率20%,超過十年稅率為15%。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75704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4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07187024.A.2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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