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生前重病期提款 應列遺產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4/02/23 11: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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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重病期提款 應列遺產 2024-02-23 00:51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自行處理事務或無意識期間提領的存 款,若不能證明用途,所提領的存款仍應列入遺產總額申報課稅。 國稅局提醒,納稅人辦理遺產稅申報時,應留意被繼承人生前是否有在重病期間提領存款 ,若提領存款是為了支付被繼承人醫藥費、看護費等相關費用,應提出相關證明單據,否 則應依規定併計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國稅局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 若有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繼承人無法證明用途者,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仍 應列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課稅。 國稅局實務查核案例發現,常有納稅人誤以為被繼承人銀行存款生前以現金提領,免課遺 產稅而未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78648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7.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08659695.A.0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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