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僑報綜所稅依照居留天數不同 三種方式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4/05/10 09: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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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僑報綜所稅依照居留天數不同 三種方式 2024-05-10 00:59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XGE8De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外僑在中華民國境內在同一個課稅年度,依照居留天數的不同, 辦理綜所稅申報方式及時間可分為三種。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外僑在中華民國境內在同一個課稅年度,依照居留天數的不同, 辦理綜所稅申報方式及時間可分為三種。 中區國稅局指出,居留天數以90天、183天兩個時間節點分為三種辦理情形。 首先,若外僑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不超過90天,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內 的扣繳所得,將由扣繳義務人在支付所得給這位外僑時,辦理就源扣繳,無需自行申報。 至於若有非屬扣繳範圍所得,則應在離境前依規定扣繳率辦理綜所稅申報納稅。 第二,若外僑於同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超過90天但未達183天,來自中華 民國境內的扣繳所得,同樣是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就源扣繳。 與前述第一種主要差別在於,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而自境外雇主取得的勞務報酬,居 留未滿90日免稅,但在91日至182日之間,則應與非屬扣繳範圍所得一樣,在所得稅結算 申報期限內或離境前辦理綜所稅申報並繳稅。 第三,若外僑於同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居留達183天,則屬於我國境內居住個人, 如果當年度所得達課稅起徵點,應於隔年的5月1日起至31日止,向居留所在地國稅局辦理 上年度的所得稅申報。但在年度中途離境者,應於離境前辦理綜所稅申報納稅。 國稅局也指出,在計算居留天數時,應以課稅年度的元旦至12月31日止,計算期間居留於 我國境內的天數。 國稅局也提醒,課稅年度的所得稅申報,應自次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辦理申報,若5月31 日適逢例假日或休息日,則延至下一個工作日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95401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3.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5305815.A.D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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