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合建分屋契稅 申報三樣態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4/05/16 10: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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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建分屋契稅 申報三樣態 2024-05-16 00:16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 /台北報導 地方稅務局提醒,地主與建商合建分屋,在申報契稅時,可能有三種情境,包含交換、買 賣、贈與等,適用稅率分別為2%、6%、6%,且負責繳稅的納稅義務人也各不相同,應特別 留意。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契稅條例》規定,建築物在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 、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並取得使用執照,仍應由使用執照所載的起造 人申報納稅。 地主與建商合建分屋,實際上是由建商出資興建,地主再以自身持有的土地向建商交換取 得應分得的房屋,即使直接以地主自身為起造人取得房屋,仍應申報「交換」契稅,稅率 為2%。 至於若有差額,差額部分應按6%買賣稅率來課徵契稅。地主若以子女名義為起造人取得房 屋,由於子女是無償受贈取得房屋,贈與不動產的契稅納稅人為受贈人,也就是應由子女 申報,並按贈與適用6%稅率課徵契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96679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8.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5825256.A.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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