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司借款以未收取利息或低息貸出 別忘了調減利息支出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5月前 (2024/05/19 11: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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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以未收取利息或低息貸出 別忘了調減利息支出 2024-05-17 11:02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RqeREG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曾增勳攝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當公司借款支付利息,同時又貸出款項並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 息低於自身所支付的利息,依《營所稅查核準則》規定,貸出款項應收取的利息金額部分 ,於申報營所稅時不可列報利息支出。 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公司2021年向金融機構貸款2.8億元,借款利率2%,營所稅結算 申報列報利息支出560萬元,經查發現甲公司同年貸與A股東790萬元且未收取利息,依規 定應就相當於該貸出款項790萬元應支付的利息,予以調減利息支出15.8萬元(790萬元* 2%)。 國稅局特別提醒,公司借入資金支付利息,又將資金以未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偏低方式貸 予他人,於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應自行調減利息支出,以免遭調整補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97017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8.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6087955.A.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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