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無償移轉汽車 留意用途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5月前 (2024/05/21 10: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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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移轉汽車 留意用途 2024-05-21 00:20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 /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若將供銷售或勞務使用的自用乘人小客車,無償贈與或轉 為固定資產自用時,應視為銷售並開立統一發票,且不可扣抵銷項稅額。 中區國稅局指出,依《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購買九座以下自用乘人小客車,之後若無 償轉移與轉為自用,將按照購入時的用途不同,而適用不同規定。 國稅局解釋,營業人購入自用乘人小客車,若原本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無償贈與或轉 為自用時,應視為銷售並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不可扣抵銷項稅額;若本來就供自用或作 捐贈使用,以固定資產或捐贈科目入帳,且購買時的進項稅額未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無償 贈與或轉為自用時,則只需設帳記載,不需開立發票。 國稅局呼籲,營業人若有應視為銷售的情形,可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 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國稅局補報並補繳稅款,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可免 除處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97672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9.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6259377.A.B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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