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未分配盈餘報繳後投資 一年內可申請更正退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月前 (2024/05/28 09: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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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盈餘報繳後投資 一年內可申請更正退稅 2024-05-28 01:04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依產創條例規定,以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若在報繳完未分 配盈餘稅後才完成投資,應在完成投資日一年內,申請更正退稅。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因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在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三年內 ,以該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達100萬元,該投 資金額可在計算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時,列為減除項目。 如果在報繳當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後才完成投資,應該在完成投資日起一年之內, 依規定格式並且檢附投資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重行計算該年度未分配盈餘,退 還溢繳稅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99203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6.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6859577.A.A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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