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印花稅五大NG 樣態 須留意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月前 (2024/06/03 10: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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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五大NG 樣態 須留意 2024-06-03 01:07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70noL5 地方稅務局提醒,印花稅常見有五大NG,提醒公司、民眾特別留意,尤其若將已經貼用註 銷的印花稅票,撕下來重新使用,《印花稅法》規定最重可處30倍罰鍰。示意圖。(本報 系資料庫) 地方稅務局提醒,印花稅常見有五大NG,提醒公司、民眾特別留意,尤其若將已經貼用註 銷的印花稅票,撕下來重新使用,《印花稅法》規定最重可處30倍罰鍰。 印花稅歷史悠久,近來時有廢除聲浪,不過目前仍針對四種憑證課徵印花稅,包含「銀錢 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與「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較常出 現在不動產買賣、租約、工程承攬合約等,民眾仍要留意印花稅規定。 https://reurl.cc/dn95gy 印花稅五大NG樣態 高雄市稅捐處整理印花稅常見五大NG。首先,最常發現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額,可處 五倍至15倍罰鍰;第二,印花稅票未註銷,可處五倍至十倍罰鍰。 舉例來說,某公司承攬契約,金額為500萬元,契約雖貼用5,000元印花稅票,卻未銷花, 依規定可照情節輕重,按照未銷花稅票數額處五倍至十倍罰鍰。 第三,繼續使用已失效憑證,最常出現在租賃契約,可處五倍至15倍罰鍰。 例如某房東因訂定租約,租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承租人2021年仍租用該房屋,但並未 另訂租約,僅沿用原合約書並註記收款情形,由房東簽名蓋章,等於是繼續使用失效憑證 ,除補稅外,還要按漏貼稅額處罰。 第四,修改原憑證繼續使用,未針對變更部分加貼印花稅票,常出現在承攬合約,可按漏 貼稅額處以五倍至15倍罰鍰。 例如某工程公司承攬科技公司廢水處理操作工程,金額84萬元,貼花840元,後來追加款 項65萬元並結案,但卻未加貼印花稅票650元,遭到補稅並處罰。 最後,印花稅票經貼用註銷後撕下來重新使用,是各種NG行為中裁罰最重,依印花稅法可 處20倍至30倍罰鍰。 財政部表示,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主要為立約或立據人,繳納方式除逐件貼用印花稅票外 ,也可使用應納稅額繳款書逐件繳納或按期彙總繳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0513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4.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7382213.A.C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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