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車輛判被侵占 使用人繳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月前 (2024/07/05 10: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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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判被侵占 使用人繳稅 2024-07-05 00:35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新竹市稅務局提醒,車輛若遭到其他人占用,經過法院判決釐清侵占事實、且判決確定後 ,所有人可向稽徵機關主張,由占用的實際使用人繳納牌照稅。 稅務局舉例,阿華與小明有債務糾紛,名下一輛車遭小明開走後不知去向,這段期間內車 輛未依規定辦理定期檢驗,牌照遭到註銷,阿華收到稅務局通知補稅加罰,共1萬7,640元 ,只好向稅務局求救。 稅務局表示,牌照稅納稅人為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若所有人與使用人間有私權糾紛,車 輛遭侵占,必須由所有人提起告訴,經法院釐清侵占事實並判決確定後,持判決向稅捐機 關主張並非使用人,遭侵占期間應繳納的牌照稅才能改由實際使用人課徵。 稅務局說明,車輛因未定期驗車,牌照遭監理機關註銷,使用或停放於公共道路被警方或 稽徵機關查獲,應按日補徵牌照註銷日至查獲日間的使用牌照稅,並按應納稅額處0.6倍 罰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7470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0147626.A.D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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