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派員出國 留意扣繳率變化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月前 (2024/07/11 11:3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派員出國 留意扣繳率變化 2024-07-11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ezRKnK 企業派員工赴海外,要留意員工稅務身分轉變。 聯合報系資料照 企業派員工赴海外,要留意員工稅務身分轉變,並以正確稅率辦理薪資所得扣繳。員工是 否屬於境內居住者,應從在我國居留天數、是否有居所、戶籍、生活及經濟中心是否在台 灣等綜合判斷,大致可分為三種情境。 首先,設有我國戶籍,且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即認定為境 內居住個人。 https://reurl.cc/5vj9Ev 境內居住個人判斷 圖/經濟日報提供 其次,如果同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在一天以上但未滿31天,不過生活 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例如妻小都在台灣、享有勞健保等,也可認定為境內居住個 人。 第三,若在我國境內沒有住所,但一個課稅年度內在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以上,也 屬於境內居住個人。 如果不符合前面三種情境者,就屬於非境內居住個人。 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給付所得給境內設有戶籍的員工,若員工在課稅年度內從未入境中 華民國境內,應依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適用的扣繳率扣繳稅款,並於給付日起十日內完 成扣繳申報。 國稅局舉例,甲事務所指派設籍台灣的A員工前往日本長期考察業務,A員工自甲事務所取 得的勞務報酬,應依法課徵綜所稅。 甲事務所2023年按月給付A員工薪資所得3萬元,並於2024年1月將A員工薪資所得併同辦理 扣繳申報。 但國稅局查到,A員工2023年全年並未入境台灣,應認定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甲 事務所指派其前往日本,應了解其出入境情形,依規定應以非居住者稅率來扣繳,也就是 月薪未超過基本工資1.5倍時扣繳率6%、超過為18%。 以A員工情況,扣繳率為6%,公司給付時應代扣稅款1,800元,並在給付日起十日內申報扣 繳,否則經國稅局查獲恐遭處罰。 國稅局提醒,公司給付所得給員工時,記得留意員工在稅務上的身分,是否屬於境內居住 個人,若員工在台有設籍,但在課稅年度從未入境台灣,依規定視為非境內居住個人,此 時就要留意扣繳稅率,並在給付日起十日內完成扣繳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8722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8.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0668659.A.B9D.html
文章代碼(AID): #1cZr7pkT (tax)
文章代碼(AID): #1cZr7pkT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