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土增稅重購退稅可輕鬆換屋 但違反這3件事恐被追繳稅款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月前 (2024/07/11 13: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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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重購退稅可輕鬆換屋 但違反這3件事恐被追繳稅款 2024-07-11 13:10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1v697p 利用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換屋可更輕鬆。記者楊正海/攝影 民眾有換屋需求,賣房子需繳納土地增值稅,會使購買新屋的資金減少,不過,只要在2 年內符合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相關規定,可申請重購退稅,減輕換屋負擔,但北市稅捐處 提醒,新購房地5年內須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且不可以有戶籍中斷的情形,否則將 被追繳已退還的土地增值稅款。 稅捐處提醒,要注意「5年3不」,就是5年管制期間「不移轉」、「戶籍不遷出」、「不 出租營業」,勿因一時疏忽,影響自身租稅權益。 稅捐處舉例說明,有市民換屋新購自用住宅,並在110年6月30日將自己的戶籍遷入,順利 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65萬元,但在「5年管制期間」內,113年6月6日因故將戶籍遷出,雖 然在113年6月10日小明戶籍又遷回新屋,但已造成有戶籍中斷情形,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 規定,而被稅捐處追繳原已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稅捐處指出,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列管期間5年內,除了因子女就學需要,或是因公務 派駐國外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之原因,導致新購地沒有戶籍,可免追繳原退還稅款外,其 他不論任何原因只要戶籍遷出造成空戶,均會被稽徵機關追繳。 北市稅捐處表示,出售一般土地的土地增值稅,依漲價總數額採累進稅率20%、30%、40% 計算稅額,自用住宅用地則可適用優惠稅率10%,不論出售時按何種稅率繳納,符合條件 者皆可申請退稅,所以只要做好規畫,運用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將會讓換屋更輕鬆。 稅捐處也提醒換屋族,新購房地5年內必須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亦即本人或配偶、 直系親屬至少有1人在新購房屋設立戶籍,且不可以有戶籍中斷的情形,更不可改作出租 、營業等其他用途使用或再行移轉,否則將被追繳已退還的土增稅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8837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8.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0677314.A.C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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