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賣公益出租房地 不適用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月前 (2024/07/18 11: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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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公益出租房地 不適用優稅 2024-07-18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房東為公益出租人,享地價稅、房屋稅、所得稅等優惠,由於仍屬出租使用,當出售出租 的公益住宅時,無法適用土增稅自住優惠。 台中稅務局指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須分別符合出售前一年或前五年內不得出租或 營業之限制,即使將房地出租做為公益住宅,仍屬供出租使用,不符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 率規定,應按一般稅率核課土增稅。 土增稅一般稅率分三級,分別為20%、30%、40%,民眾多會利用「一人一生一次」機會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稅率可降至10%。 若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必須是地上房屋所有權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 親屬所有,且在簽約買賣前已辦理完成戶籍登記;於出售前一年內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0192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3.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1274619.A.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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