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舉逃漏稅 北區國稅局籲提供具體事證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月前 (2024/07/21 12: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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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北區國稅局籲提供具體事證 2024-07-21 11:56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KeVEv9 北區國稅局。聯合報系資料照。 因檢舉逃漏稅管道日益多元、知識水平提升,民眾見到各種不法行為,也會開始熱心提出 檢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稽徵機關於處理檢舉案件啟動調查時,檢舉人協助提供違 章漏稅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但常常會發現檢舉案件中,相關檢舉事證常不夠明確 ,導致稽徵機關無法進一步辦理,須回購函請檢舉人補正資料,這中間也容易造成與檢舉 民眾的誤會。 北區國稅局指出,依財政部訂頒「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 點規定,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案件時,應提供檢舉人姓名及地址、被檢舉者之姓名及地 址,包括涉嫌逃漏稅的公司或商號,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稅之 事實,也就是檢舉人應敘明所檢舉逃漏稅之人、事、時、地、物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例如訂購單、送貨單、點餐單及付款證明等。如果這些檢舉事證有欠缺,稽徵機關會通知 檢舉人限期補提供具體之違章漏稅事證,逾期未提供,即不予受理。 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請勿僅憑臆測或逕自轉載網路、報章雜誌及其他一般民眾皆可取得 之各項公開資訊提出檢舉,卻未提出其他可供偵查的具體事證,稽徵機關依前揭要點第16 點規定,仍會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惟如檢舉人未提供,實徒增徵納雙方困 擾及浪費行政資源。 該局呼籲,民眾如發現有涉嫌逃漏稅情事,歡迎主動提出檢舉,共同打擊逃漏稅捐不法行 為,為有效掌握逃漏稅事實,檢舉時務必敘明違章漏稅之事實,並請檢附可供偵查的具體 事證。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0904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7.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1537262.A.B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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