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拿老父贈與1500萬房產後 從孝順兒變「不肖子」能撤銷嗎?財富傳承如何避雷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月前 (2024/07/23 09: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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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老父贈與1500萬房產後 從孝順兒變「不肖子」能撤銷嗎?財富傳承如何避雷 2024-07-22 13:17 聯合新聞網/今周刊 https://reurl.cc/r9zDgZ (示意圖/Ingimage) 【文.胡肇芳、郭美懿 整理】 爭產事件時有所聞,不論是豪門還是平民老百姓,談「錢」就是考驗人性的時刻。國稅局 就分享1個案例,1名父親在2023年間將名下台北市房地公告現值計1500萬元贈與兒子,完 納贈與稅125.6萬。 然而兒子在拿到受贈房地後,一改先前孝順恭敬有禮態度,經常頂撞父親,還出惡言侮辱 ,父親身心受創,後悔贈與房地,欲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這時該怎麼 辦呢? 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指出,如果第1代送房產給第2代,除非第 2代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如不肖子對父母家暴,且傷害罪成立,法定可以撤 銷;否則一般贈與若無正當事由,恐怕很難拿回來。 父母分配財產,如何公平對待是門學問,同時也會擔心生前就分配好,子女是否會不孝?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就分享一個案例,在某個炎炎夏日,1名父親心寒地向承辦人表示,他 在2023年間將名下台北市房地公告現值計1500萬元贈與兒子,完納贈與稅125.6萬元,並 將房地辦理移轉登記至兒子名下。 然而在兒子於取得受贈房地後,一改受贈前對他孝順恭敬有禮的態度,經常頂撞他「還出 惡言侮辱」,這名父親感到身心受創,後悔贈與房地,想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 納稅款。 只是房地已辦理移轉登記在受贈人名下,這名父親除了向法院提起告訴,經法院判決確定 取得法定撤銷權外,無法撤銷贈與及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台北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 贈與他人財物前應三思,以免產權移轉登記後無法撤銷贈與,影響自身權益。 其實,納稅義務人於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後,在贈與財產未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前,贈與人得 撤銷贈與及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但財產已辦理移轉後,除有法定撤銷原因經法院調查判 決確定,納稅義務人不可以任意撤回。 台北國稅局表示,在繳清稅款後,撤回贈與稅申報,依贈與財產移轉的情形不同,有以下 兩種情況: 1、在贈與財產產權未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前: 納稅義務人得備齊贈與稅案件撤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如贈與不動產案件須檢附地方稅稽 徵機關核准撤銷土地增值稅、契稅文件…等),向國稅局申請撤回贈與申報,如有已繳納 贈與稅者,得辦理退稅。 2、贈與財產倘已移轉至受贈人名下: 僅限於贈與人有法定撤銷權,例如民法所規定贈與人意思表示錯誤、被詐欺或脅迫而為之 意思表示、附負擔之贈與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或對 贈與人不履行扶養義務等,撤銷權之事實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據以回復所有權者,始可 受理撤回贈與稅申報並退回已繳納稅款。 受贈人有什麼情形,贈與人可行使撤銷權? 依民法第412條第1項之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 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若受贈人有下列情形,則贈與人亦可行使撤銷權: 1、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 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2、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1年 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老後有3種方式規劃自己的資產傳承 信達聯合會計事務所所長胡碩勻則表示,無論是以何種方式做財富傳承,都要優先考慮兩 件事:一是把自己照顧好,其次是按自己的意思執行,「這兩點最重要!」他建議,老後 有幾種方式來規劃自己的資產傳承: 1、預立遺囑:除了「特留份」之外,將剩餘多數的財產留給特定人士或單位。 2、生前贈與:可「附帶條件」贈與,如明文約定孩子必須每月支付安養費用、定期探視 、不能透過視訊或找看護來看等,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都能成立。 3、信託:將財產交付給金融機構、公司單位、財團法人或信任的親友信託管理,本金他 益(受益人是小孩),孳息自益(利息給自己),待百年之後再將受託資產交給受益人。 本文授權自今周刊,原文見此。 ↓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3022/post/202407180028/ https://reurl.cc/2YxZDv https://udn.com/news/story/6839/81108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3.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1696521.A.C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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