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商善用租稅協定 三好康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周前 (2024/08/26 08: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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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善用租稅協定 三好康 2024-08-26 00:48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MjRM03 稅務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表示,我國目前簽署生效的所得稅協定共35個,台商從事全球布局時,可善用租稅 協定,享有三大好處,包含非常設機構免稅、股利及權利金等租稅優惠、爭議解決機制。 財政部指出,我國目前簽署生效的所得稅協定共35個,包括亞洲十國、大洋洲三國、歐洲 16國、非洲四國及美洲二國,將持續配合台商全球布局經貿或外交需要,與理念相近國家 推動洽簽所得稅協定,強化我國所得稅協定網絡。 https://reurl.cc/eyXVOL 適用所得稅協定三大好處 財政部說明,我國所簽定所得稅協定,皆參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及聯合國(UN )稅約範本,考量雙方的經濟和貿易狀況而商訂,主要由所得來源地國提供減免稅措施, 居住地國提供稅額扣抵,消除重複課稅,並提供爭議解決機制,有三大優點。 首先,以我國居住者企業在協定夥伴國營業取得利潤為例,若未構成或未經由協定規定的 「常設機構」(PE),可在該協定夥伴國享免稅待遇。 其次,在協定夥伴國取得股利、利息及權利金,可依協定在該國享有優惠課稅待遇,增加 資金周轉利益。舉例來說,台韓租稅協定就針對非居住者的股利、利息、權利金扣繳率皆 降至10%。 第三,所得稅協定規定相互協議程序(MAP)爭議解決機制,可透過雙方協定主管機關溝 通,消除適用所得稅協定爭議,或預防發生雙重課稅爭議,例如雙邊或多邊預先訂價協議 。 財政部解釋,以新南向夥伴為例,我國已與澳洲、印度、印尼、馬來西亞、紐西蘭、新加 坡、泰國及越南簽署生效所得稅協定,目前台商在該八國投資占所有新南向夥伴國投資比 率逾九成,有助台商在這些國家免於雙重課稅困擾。 同時,台商進行全球投資布局時,也可消除跨境所得重複課稅,提升租稅確定性及降低營 運成本。 財政部表示,將持續秉持平等互惠原則拓展所得稅協定網絡,並傾聽台商需求,營造合宜 、穩定且具保障的租稅環境,提升台商全球布局的國際競爭力。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851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7.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4632971.A.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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