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企業獲KY公司配息 課營所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月前 (2024/09/12 09: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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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獲KY公司配息 課營所稅 2024-09-11 23:5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NlYykx 在台灣上市櫃買賣或登錄興櫃的KY公司,性質上屬海外公司,依《所得稅法》規定,企業 獲配KY公司股利,屬於海外所得,應一併納入計算營所稅。台股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 資料照片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在台灣上市櫃買賣或登錄興櫃的KY公司,性質上屬海外公司,依 《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獲配KY公司股利,屬於海外所得,應一併納入計算營所稅。 高雄國稅局指出,公司投資其他國內企業時,獲得配發股利,屬投資收益,依規定不計入 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但如果被投資公司為KY公司,情況就不一樣了,獲配股利就屬海外 所得,對企業而言應計算營所稅。 國稅局解釋,非依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登記成立,也未經我國政府認許在境內營業, 其公司註冊地在海外且未在國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而在台灣上市櫃買賣或登錄興櫃的公 司,一般稱為KY公司,是屬於外國公司,因此KY公司發放的股利為海外所得。 國稅局指出,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總機構在我國境內者,應就其在我國境內外全部 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所稅,因此營利事業因投資KY公司所獲配股利,應併計課徵營 所稅。 國稅局舉例,A公司在2022年獲配國內公司發放股利50萬元及KY公司發放股利30萬元,申 報時誤以為股利80萬元皆適用所得稅法規定,可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因此皆未申報在當年 度營利事業所得額,經查獲後,核定其短漏報KY公司發放股利30萬元,補稅20%共計6萬元 ,並處以罰鍰。 此外,A公司之後想出售持有的KY公司股票,屬證券交易損益,目前停徵證所稅,但仍應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計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22221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5.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6105209.A.A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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