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拋棄繼承注意!國稅局揭扣除額也沒了 「沒比較划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年前 (2024/12/02 16: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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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注意!國稅局揭扣除額也沒了 「沒比較划算」 2024-12-02 12:1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74e30l 拋棄繼承前必須弄懂其中規範及連帶影響,以免喪失應有權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制設有親屬扣除額,繼承人年紀愈小、可自遺產扣除金額 愈多,有民眾因此會考慮拋棄繼承,讓年幼子女成為繼承人,但國稅局提醒要同步考量《 民法》、《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以免得不償失。 國稅局解釋,為促進所得分配公平,兼顧被繼承人遺屬生活,遺贈稅法訂有相關親屬扣除 額,給予遺產免徵遺產稅的法定權益,但繼承人如果辦理拋棄繼承,相關扣除額也會一併 放棄。 國稅局舉例,近日有民眾詢問,被繼承人的子女中,有一位幾年前已死亡,而有代位繼承 人,此時部分子女想辦理拋棄繼承,規劃給次親等的未成年子女繼承,是否能增加遺產稅 扣除額? 國稅局解釋,民法規定的代位繼承者,指的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在繼承開始前 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及繼承順序。 國稅局舉例,老張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幾年前死亡,留下2011年出生的兒子(即老張的孫 子),後來老張在2024年5月23日去世,由小兒子、孫子為共同繼承人,小兒子考慮是否 拋棄繼承。 國稅局試算,第一種情形,如果全體繼承人皆繼承,小兒子跟孫子每位可扣除直系血親屬 扣除額56萬元,且僅13歲孫子距離成年還有五年,每年可加扣56萬元,累計增加扣除額 280萬元,總計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為392萬元,可自遺產中扣除。 第二種情形,小兒子辦理拋棄繼承,此時由老張的孫子單獨繼承,僅能扣除孫子一人的扣 除額56萬元,加計按其距離成年年數可加扣280萬元,合計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為336萬 元,扣除額比全部繼承少掉56萬元,拋棄繼承未必比全數繼承划算。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9788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4.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3129013.A.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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