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院通過產創條例草案 未依規定申報將可處100萬罰鍰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6天前 (2024/12/19 13: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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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產創條例草案 未依規定申報將可處100萬罰鍰 2024-12-19 12:43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 /即時報導 行政院19日通過《產業創新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協助新創事業募資,強化公 司對外投資的同時保護關鍵技術外,此次在對外投資上也有訂出管理範圍,訂出明確的罰 則為依規定申報者將可罰最高100萬元罰鍰,未改正則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罰鍰。 因應產創條例第10條之1將於2024年底屆期,以及人工智慧創新應用及節能減碳趨勢,本 條文保留智慧機械、5G及資安項目,並另納入AI及節能減碳,有助於引導台灣百工百業投 資相關設備,落實AI化與低碳化雙軸轉型。另為配合產業投入智慧化、AI及低碳化等相關 設備,申請適用金額上限由10億元提高至18億元,延長優惠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可更為 貼合產業升級轉型所需。 此外為協助新創產業,亦同步修正第23條之1與第23條之2,其中第23條之1部分,將有限 合夥創投事業的實收出資額門檻從現行3億元降為1億5千萬元,並提高第3年度起投資新創 事業須達一定金額或比率,以鼓勵創投事業及早投入更多資金於新創事業。 在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亦有租稅優惠,第23條之2投資門檻從現行1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 而投資對象為5年內的新創事業,皆可持續獲得資金協助,且天使投資人投入的產業範圍 屬國家重點發展產業者,每年可減除金額上限提高到500萬元,以協助新創事業取得資金 。 另外透過聚焦投資管理範圍,除投資達一定金額應事前申請核准外,另增列投資於特定國 家或地區、特定產業或技術等情形亦須事前申請;同時增訂第67條之3中央主管機關配套 管理權限,未申請核准實行投資,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而未改正、停止 或撤回投資,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在一定投資金額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指出,未來為在擬定子法,投資 金額部分將會由現行的15億提高至30億,此外對於特定產業及技術則是以先前國科會所公 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為主,涵蓋國防、太空、農業、半導體、資通安全5大領域、共 22項技術。 鄒宇新也提到,未來10之1條通過後,推估可帶來1,600億元的投資,預估受惠產業將會是 百工百業,因為未來只要購置智慧機械、5G、資安、AI及節能減碳等相關設備就能獲得投 資抵減,再加上此次新增AI及節能減碳產業,因此推估受惠家數可達1,500家以上。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843582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7.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4584755.A.7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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