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囤房稅2.0今年開徵 欲適用自住稅率者須在3/24前設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5/01/09 12: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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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今年開徵 欲適用自住稅率者須在3/24前設籍 2025-01-08 21:49 中央社/ 台北8日電 https://reurl.cc/L5e7xe 財政部。聯合報系資料照 囤房稅2.0將於今年5月正式開徵,財政部今天提醒,113年期房屋稅已適用自住稅率、但 未設籍的近128萬戶民眾,務必在今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114年期才能續享自住稅 率;113年期為非自住者,若114年要改為自住,除要在3月24日前設籍,還須向房屋所在 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非自住,其中「自住」限3戶、稅率比「非自住 」低。囤房稅2.0上路後,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將享有 優惠房屋稅率1%;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2戶、3戶,仍屬自住範圍,適用稅 率為1.2%。 「非自住」房屋方面(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法定稅率從先前的1.5%至3.6% ,整體調升為1.5%至4.8%,持有戶數愈多、適用稅率愈高。目前新北市、高雄市囤房稅 2.0法案尚待議會審議通過,其餘縣市均已完成修法程序。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陳慧綺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原本可適用較低稅率的「自住」房屋 ,定義要件僅規定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需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不過,囤房稅2.0上路後,房屋稅若要符合「自住」,必須辦完戶籍登記,與地價稅作 法一致。 由於房屋使用情形若有變更,將牽動適用不同稅率,納稅義務人應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天 、即當年3月22日前,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今年3月22日、23日適逢假日,因此期限 展延至3月24日。 賦稅署指出,各地稽徵機關已於去年針對113年期房屋稅適用自住稅率、但沒有設籍的民 眾,發輔導通知書提醒,務必在今年3月24日前遷入戶籍,114年期房屋稅才能繼續適用自 住稅率,並將於今年2月初再次發函提醒。 不過,若民眾113年期房屋稅適用的是非自住稅率,114年期想改為自住,今年3月24日前 ,除要完成戶籍登記等以符合自住資格,須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使用情形變 更。如果遲於3月25日才申報,則自115年期房屋稅起,按自住稅率課徵。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7700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3.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6396739.A.E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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