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旅宿業提供娛樂設施 要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天前 (2025/01/23 11: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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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宿業提供娛樂設施 要稅 2025-01-23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桃園市稅務局表示,旅館、民宿等旅宿業者,原則上不需要課徵娛樂稅,但如果在營業場 所中提供娛樂設施,即使是免費提供旅客使用,仍要依法課徵娛樂稅。 桃園市稅務局指出,旅館、民宿、露營等旅宿業,不屬於娛樂稅課徵範圍,業者無須辦理 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不過業者若在營業場所內提供娛樂設施,如KTV、投幣式投籃機、彈珠台或虛擬實境(VR )體驗遊戲等,即使這些設施是免費提供,只要供入住或休憩旅客使用,都需依法課徵娛 樂稅。 稅務局指出,娛樂設施的提供者就是娛樂稅代徵人,負責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 ,若旅宿業者在開業前未依規定向稽徵機關完成相關手續,將面臨處罰。 據《娛樂稅法》規定,未依規定辦理者,稅務機關可處1.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0880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3.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7604091.A.3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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