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企業列報未實現損失 五樣態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天前 (2025/01/23 12: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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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列報未實現損失 五樣態 2025-01-23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L5qMNx 稅務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日提醒,營利事業在申報所得稅時,應依規定列報經營本業及附屬業 務所發生的成本及費用,必須符合「已實現」原則,但有五種例外可排除在外。 北區國稅局表示,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營利事業損失在未實現情況下 ,僅部分特殊情況可列報費用或損失,主要包括五大類。第一,符合所得稅法規定,因短 期投資的有價證券進行估價所產生的跌價損失,可以列報。 https://reurl.cc/EgeR1n 未實現損失與費用可列報的五大類型 圖/經濟日報提供 第二,因存貨市價下跌而產生的損失;第三,職工退休金準備、退休基金或勞工退休準備 金;第四,符合查核準則規定的備抵呆帳;第五,若有其他法律規定或經財政部專案核准 ,也可列報未實現損失或費用。 國稅局強調,除上述特殊情況外,營利事業在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過程中所產生的未實現 損失或費用,均不得列報,企業若未依規定列報,可能面臨補稅或罰款的風險。 國稅局表示,營所稅查核準則規定,企業列報費用與損失,原則上僅以實現者為限,最常 見錯誤是當企業因業務爭議進入商業訴訟時,尚未判決確定的賠償或損失,就屬於「未實 現」,不可申報為損失,必須等到法院判決確定後,才能依法列報。 舉例來說,甲公司辦理2022年營所稅結算申報,因產品開發設計爭議,須賠償國外公司3 億元,甲公司將賠償款列為「其他損失」。 甲公司主張,這筆損失是基於2021年與國外公司間的商業糾紛仲裁判斷結果而認列,經國 稅局查核發現,甲公司在仲裁判斷後,已另行提起撤銷仲裁判決訴訟,且並未支付任何賠 償金,因此該案尚未有最終判決結果。 由於法院裁判尚未確定,這筆賠償屬於「未實現損失」,依據查核準則規定,不可列報為 損失項目,國稅局依法將這項損失剔除,並要求補稅。 國稅局呼籲,營利事業在申報時,務必遵守相關法規,以免因申報錯誤遭剔除補稅,影響 企業運作,若有疑問,也可向國稅局或專業會計師諮詢,確保申報內容合乎規定,降低稅 務風險。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0879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3.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7604867.A.3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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