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025報稅新規定」免稅額、扣除額皆提高!省稅懶人包一次懂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年前 (2025/04/22 21: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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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報稅新規定」免稅額、扣除額皆提高!省稅懶人包一次懂 2025-04-22 15:33 文/橘世代編輯部 https://reurl.cc/bWYvxy 2025年報稅季即將到來,最新四大報稅新規定你都掌握了嗎?綜合所得稅級距調高、基本 生活費調高、租金支出扣除,以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都有調整,本篇一次彙整相關資 訊讓你好好收藏! 示意圖/Canva 報稅 季又要來了,今年2025年有四大報稅新規定,包含:綜合所得稅 級距調高、基本生 活費調高、房租支出特別扣除額,以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都有調整,本篇《橘世代》 也彙整相關報稅資訊,讓民眾掌握最新資訊、輕鬆報稅。 文章目錄 .2025綜所稅報稅時間延長 .2025報稅新規1:免稅額提高、生活費增加 .2025報稅新規2:幼兒特別扣除額增加 .2025報稅新規3:房租特別扣除額增加 .2025報稅新規4:出售舊制房屋交易所得調整 2025綜所稅報稅時間延長 今年的報稅時間,受到川普關稅衝擊,財政部於4月16日宣布,今年將延長申報時間,自 原訂的1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至6月30日止,以減輕民眾與企業的申報及繳稅壓力 。 2025報稅新規1:免稅額提高、生活費增加 (一)個人免稅門檻提高 113年度的各項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皆調高,調整 內容如下: ●每人免稅額增加5,000元,從9.2萬元提高至9.7萬元。 ●標準扣除額,單身者增加7,000元,從12.4萬元提高至13.1萬元;有配偶者,增加1.4萬 元, 從24.8萬元提高至26.2萬元。 ●70歲以上長者免稅額增加7,500元,從13.8萬元提高至14.55萬元。 https://reurl.cc/nmvKR1 113年度稅制調整項目。 圖/財政部 (二)基本生活費增加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調高至21萬元。 每人基本的生活所需費用從20.2萬元調高至21萬元,納稅義務人的基本生活費用總額,再 乘以同一申報戶人數計算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可以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包含 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及房屋租金支 出特別扣除額)的差額(即基本生活費差額),可從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不予 課稅。 2025報稅新規2:幼兒特別扣除額增加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從15萬提高至22.5萬元。從113年1月1日起,擴大適用年齡至6歲,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6歲以下子女,第一位子女扣除額度提高為15萬元,第二位及以上子 女加成50%,即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減輕所有養育幼兒家庭的經濟負擔 。 也就是說,如果家庭中有2名年滿6歲及4歲的子女,共可扣除37.5萬元 (15萬元+22.5萬元 )。 2025報稅新規3:房租特別扣除額增加 從113年1月1日起,房屋租金支出扣除方式,從現行的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項目,每一 申報戶每年扣除上限從12萬提高至18萬元。 ●納稅人與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而需租屋自住,所支付 的租金(減除接受政府補助部分),可以列報特別扣除。 ●另外,這一項特別扣除額增訂「排富規定」,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 以上(含20%)、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或按20%課徵基本稅額者,不適用本項。 5特殊情形仍符合規定 另外,考量實務上部分特殊情形,有些民眾雖有房屋,但仍有另行租屋居住需求,包含以 下5種特殊情形可視為非其自有房屋,仍可以申報特別扣除額: 1.危險建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的房屋 。 2.嚴重毀損: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達 5 成,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必須 修復才能使用的房屋。 3.共有房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合計,沒有全部持分的繼承取得共有房 屋。 4.特殊理由需要異地租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是為了就業、就學或就 醫其一原因而需異地租屋,且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合計只有上述1~3 點以 外的1間,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房屋(含共有房屋)。 5.與配偶分居:符合「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137 之認定標準」第 2 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各自申報,其配偶的自有房屋。 2025報稅新規4:出售舊制房屋交易所得調整 房地產交易所得稅根據房屋取得時間點,可分為新制、舊制課稅,如果個人出售不動產屬 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者,則適用舊制。而舊制房屋申報有三點要注意: 1.檢視成本資料 2.判定是否為豪宅 3.計算交易所得 財政部發布「11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個人出售適用舊制房屋 ↓ https://reurl.cc/7Kdaq5 ,應提示證明文件核實計算所得;如果沒有申報房屋交易所得,也沒有提供交易時實際成 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徵機關未查得交易時的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者,稽 徵機關將按下列標準計算所得: 根據113年度最新稅務規定,若房地總成交金額(含車位)或每坪單價(以不含車位房地 總成交金額除以不含車位房屋權狀坪數計算)達到政府公告的「一定金額門檻」,而納稅 義務人僅提供出售當時的實際成交金額(含車位),無法提出購入時的原始取得成本時, 稽徵機關將按下列方式計算所得課稅。 白話文解釋就是,在你賣掉的房地產無法證明原始買進成本的情況下,稅務機關會從你賣 房總價(含車位)中,依「房屋」的公告現值占房屋公告現值加土地公告現值的比例,推 算出「房屋部分」的收入金額。接著,再以該房屋收入的20%計算作為你的房屋出售所得 ,並對此課徵相關稅負。 https://reurl.cc/3K4zZ0 若賣房時無法證明當初的買進成本,稅務機關會用房屋與土地公告現值的比例,推算出「 房屋部分」收入金額,再將該金額20%視為出售所得來課稅。 示意圖/Canva 以上規定主要針對符合高價標準的房地產交易,以確保無法提出成本憑證者仍須就推定所 得課稅,各地區的成交金額門檻則依房價水準有所不同。簡單來說,如果賣的房子價格高 ,又無法提出當初買來的成本,稅務單位就會用一套計算方式推算「可能賺多少」,並依 此課稅。 1.臺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含車位)6,000萬元以上,或每坪單價120萬元以上。 2.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含車位)4,000萬元以上,或每坪單價75萬元以上。 3.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房地總成交金額(含車位) 3,000萬元以上,或每坪單價50萬元以上。 4.其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含車位)2,200萬元以上,或每坪單價35萬元以上。 房地總成交金額(含車位)及每坪單價,若未達以上金額門檻者,按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 比率計算其房屋交易所得額,例如臺北市大安區為48%、臺北市內湖區為46%,各縣市的不 同地區,比率也大不相同。 若有需求可上國稅局網站查詢「11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也可 ↓ https://reurl.cc/7Kdaq5 利用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 https://smart.nat.gov.tw/wise/webchat/default/?t=873780ef5adfb4fbc873 https://orange.udn.com/orange/story/121415/8691050?from=udn_idlepage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9.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5330148.A.BC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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