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企業報稅 別錯列成本、費用
企業報稅 別錯列成本、費用
2025-08-05 01:4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pse.is/7yplj6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公司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確實依性質區分「營業
費用」與「營業成本」,若混淆入帳,將影響稅務計算結果,可能因不符稅法規定而遭調
整補稅。
台北國稅局指出,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企業的費用與損失應依其性質
分別列為「營業費用」,像是如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無論銷售是否增加,都會持續產生
的支出;或「營業成本」,像是製造費用,隨著銷售增加,會跟著提高的支出。
另外,類似的費用根據產業類型不同,可能也會分別列為費用或成本,企業應釐清支出性
質。
若企業在帳列時未妥善區分,稽徵機關查核時將依實際性質轉正,並可能因此重新計算課
稅所得。
舉例來說,甲公司從事環境顧問業務,申報2023年營所稅時,列報營業收入為1億9,500萬
元,營業成本為5,200萬元,國稅局調查後發現,甲公司將屬於成本性質的環境檢測人員
薪資、保險費等費用共1,950萬元,誤列於營業費用中,經調整後,營業成本增至7,150萬
元。
國稅局指出,問題在於,甲公司未編製成本分析表,依規定需改採核定方式計算成本,根
據其行業同業利潤標準毛利率69%,稅局計算其營業成本應為6,045萬元(即營業收入1億
9,500萬元乘上31%)。
調整後的營業成本7,150萬元,比按照同業標準所計算的成本6,045萬元,多列了1,105萬
元,被國稅局以20%稅率計算,補稅221萬元。
換言之,對這家公司來說,錯列成本、費用、且未編製成本分析表的代價,高達200多萬
元。
國稅局說,類似錯誤在查核中並不罕見,尤其服務業、顧問業或營建業等未明確劃分支出
性質者,更容易發生成本、費用混列的情形,企業若未妥善準備成本分析或帳務資料,一
旦遭採核定成本計算,可能無法如實反映實際經營支出,導致所得被調高,衍生補稅與利
息負擔。
國稅局提醒,企業與財會人員平時應建立健全帳務系統,申報前確實檢視各項支出性質,
避免錯誤歸類導致稅務風險,尤其薪資、租金、外包等人事與營運支出,若屬直接產出活
動,應正確區分支出性質,以免稅負增加、得不償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1725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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