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026報稅/企業投資支出 兩策略節稅
2026報稅/企業投資支出 兩策略節稅
2026-04-17 02:4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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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去年完成修法,擴大投資抵減,今年5月企業申報營所稅首度
適用。專家建議營利事業,可掌握「雙軌節稅」與「抵減率選擇」兩大關鍵策略,有機會
將節稅效益最大化,是今年稅務規劃重點之一。
產創條例第10條之1修法有三大重點。首先,適用期間延長至2029年底;其次,適用範圍
由原本的智慧機械、5G與資安,首度擴及AI及節能減碳設備,呼應產業數位轉型與ESG趨
勢;第三,投資抵減的支出上限由10億元提高至20億元,對大型資本支出企業而言,節稅
誘因明顯提升。
勤業眾信國內稅務負責人張瑞峰指出,在申報策略上,企業首先應掌握「雙軌疊加」的節
稅撇步,依規定,符合條件的投資可適用產創條例10-1條,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可
達5%;同時,若以未分配盈餘投資,也可適用產創條例23-3條,免徵5%未分配盈餘稅。
換言之,同一筆投資支出可同時享有投資抵減、列未分配盈餘減項兩項租稅優惠,達到雙
重節稅效果,是目前最具效益的報稅方式之一。
為鼓勵企業以盈餘從事實質投資,產創條例23-3條規定,公司因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
,於盈餘發生年度次年起三年內用於實質投資,且實際支出金額合計數達100萬元,可將
該投資金額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項,降低未分配盈餘稅,企業可評估適用情形,與投資抵減
並用。
其次,抵減率選擇也是影響節稅效果的關鍵。張瑞峰指出,產創10-1條提供「5%當年度抵
減」與「3%分三年抵減」兩種方式。
若企業當年度獲利高,應納稅額較高,選擇5%一次抵減,可立即降低稅負;但若當年度獲
利有限,或預期未來三年獲利有成長空間,則可採3%分年抵減,避免受到抵減額不得超過
當年度應納稅額30%、併用其他投資抵減則為50%的限制,影響節稅效果。
新制雖然優惠加碼,但仍應留意適用條件與時程。勤業眾信稅務部國內稅務協理簡嘉宏提
醒,最關鍵的是「訂購時間」認定,若企業在2024年12月31日前訂購設備,即使於2025年
後才交貨,仍僅能適用舊制規定,包括支出上限為10億元,尚不能提高至20億元,且無法
追溯適用新增的AI或節能減碳項目。
新制也新增交貨期限限制,原則上須在訂購後兩年內完成交貨或服務提供,最長可申請延
長至四年。簡嘉宏進一步指出,若企業原本交貨期限已屆滿,或將於修法後六個月內到期
,可把握過渡條款申請展延,這段期間將成為補救的重要黃金期。
此次產創條例修正同步強化數位轉型與節能減碳誘因,政策方向明確。勤業眾信建議,企
業應提早盤點投資時程與金額,並結合獲利預測,選擇最適抵減方式,同時備妥相關文件
,以確保符合適用條件,才能在申報時真正享受到最大節稅效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44651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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