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聞中的法律/公路養管費開徵 兩個留意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小時前 (2026/06/29 10: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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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的法律/公路養管費開徵 兩個留意 2026-06-29 02:05 經濟日報/ 林福山 使用超過一甲子的「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現已走入歷史,改由「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 理費」接軌,簡稱「公路養管費」,今年7月首度開徵,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民眾須留 意兩件事。 首先,這次名稱變更幅度相當大,民眾收到繳費通知,應特別留意,別誤認為詐騙訊息, 就錯過繳費期程。今年是汽燃費轉軌公路養管費後,首次開徵,公路局將寄發超過1,300 萬張紙本通知書,同時持續推動電子繳款服務,以提升行政效率並減少紙本寄送成本。 由於名稱變更幅度較大,為避免民眾誤認為詐騙訊息,已同步加強宣導,確保資訊正確傳 達。 提醒民眾,這次修法僅涉及名稱變更,徵收對象、計算方式與費額均維持不變,不會增加 民眾負擔。現行自用車與商用車徵收制度亦維持既有規範,分別按年度與季別徵收,整體 制度架構不變。 第二個民眾常見疑慮在於,電動車原本免繳汽燃費,而在此次轉軌公路養管費後,會不會 影響電動車免繳費權益?事實上,配合國家淨零排放及綠色運輸政策,電動汽車與電動機 車相關優惠都已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電動車仍免徵公路養管費,不會受到更名影響。 未來民眾在各繳費通路,包括超商、網路繳費平台及金融機構等,均可依既有方式完成繳 納,相關流程不受影響。此次修法重點在於「用途導向命名」,使制度更易理解並提升公 共溝通一致性,也有助釐清過去民眾對於該項費用與牌照稅混淆的情況,強化整體制度透 明度。 此次修法自今年7月1日起適用新名稱公路養管費,但實際徵收制度並未改變,自用汽車及 機車仍依既有年度徵收制度辦理,繳費期限維持至7月31日止,民眾權益不受影響。 立法院先前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案,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 理費」。修法主要目的在於「名實一致」,過去該項費用自1960年開徵,原以燃料使用與 排氣量作為計算依據,因此命名為「汽車燃料使用費」。 然而實際上,依《公路法》規定,該項收入長期作為全國公路修建、養護及交通安全管理 之專款專用財源,與道路公共服務維護直接相關。 隨著社會對公共財政透明度及政策溝通要求提升,原「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源於早期以 燃料使用量及排氣量作為計算基礎,但實際用途長期用於全國道路修建、養護及交通安全 管理等公共財源。為避免民眾誤解其性質為燃料稅或油耗相關費用,因此透過修法調整名 稱,使制度更貼近實際用途,強化政策識別與公共溝通效果。 這次更名屬於整體法制一致性調整的一環,相關配套子法及行政規範已陸續完成修正,以 確保各項法規用語一致,避免制度間出現名詞落差,影響執行與民眾理解。(本文由交通 部公路局長林福山口述,記者余弦妙採訪整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9416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8.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2700922.A.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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