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爸爸生前送媽媽4千萬元 子女不滿分攤千萬元遺產稅提告敗訴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小時前 (2026/07/04 13: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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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生前送媽媽4千萬元 子女不滿分攤千萬元遺產稅提告敗訴 2026-07-04 11:5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即時報導 https://pse.is/9aewy6 媽媽代墊遺產稅後,再依判決自遺產中優先取回代墊款項,引發子女不滿。圖/AI生成 爸爸過世後,媽媽先代墊1,518萬餘元遺產稅,之後依法從遺產中優先取回。不過,其中 一名子女認為,就是因為爸爸生前贈與媽媽大筆存款,才導致全體繼承人須繳納較高的遺 產稅,因此媽媽不應再從遺產中優先拿回全部代墊稅款,提告要求返還434萬餘元,高等 法院認為,遺產稅屬於遺產管理費用,媽媽依法可先從遺產取償,不構成不當得利,判決 子女敗訴。 判決指出,爸爸過世後,媽媽先代全體繼承人繳納遺產稅及行政救濟利息共1,518萬餘元 ,後續在遺產分割及強制執行程序中,媽媽依判決內容,自遺產中取回代墊的稅款。 不過,提告的子女主張,爸爸生前曾贈與媽媽約4,469萬元存款,加上爸爸重病期間有300 多萬元存款遭提領,這些款項都被國稅局列入遺產計算,導致遺產稅增加,因此認為增加 的稅負不應由全體繼承人共同承擔,而應由媽媽自行負責,因此要求媽媽返還434萬餘元 。 高院審理後指出,依《民法》規定,遺產管理、保存及相關必要支出,包括遺產稅,都屬 於遺產管理費用。若有繼承人先行墊付,依法本來就可以優先自遺產中取償,再進行遺產 分割,因此媽媽取回自己代墊的遺產稅,具有法律依據,不屬於不當得利。 至於子女主張,爸爸生前贈與媽媽存款,才導致遺產稅增加,因此媽媽應自行負擔相關稅 款,高院認為,遺產稅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就整體遺產計算課徵,並非因媽媽個人 單獨造成,自然不能要求媽媽獨自承擔全部稅負。 另外,子女也主張,爸爸住院期間提領的300多萬元存款,應由媽媽負責。不過,高院指 出,這項爭議早已在先前的確定判決中認定,相關款項是依爸爸生前指示提領,用於支付 醫療費及稅款。 因此,高院認定,媽媽代墊遺產稅後,再依判決自遺產中優先取回代墊款項,符合法律規 定,也沒有構成不當得利,因此駁回子女請求返還434萬餘元的訴訟。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0658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7.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3142324.A.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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