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子女欲扶養母 但父可能已申報扶養配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砍掉重練)時間16年前 (2010/05/24 09:54), 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有一個問題想問版上各位大大 因為我的爸媽已經沒有上班很多年了, 家中只有我一個小孩,所以多年來的綜所稅, 我在申報時都有撫養我的父母, 直到前年底我結婚後,在去年五月報稅時, 我太太說我跟她要分開報比較划算, 因為當時我跟我的爸爸發生了一些口角, 我爸一氣之下就自己去報了(他沒有所得) 結果我用網路申報時,就只能撫養我媽, 印象中當時繳了兩千塊左右的稅, 結果今年一月國稅局來一張單子, 上面寫著我媽的名字,用筆畫出來寫著 “與配偶另行辦理結算申報“, 要我補繳3856元的稅, 那時我還以為是規定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才行, 於是我就乖乖的就去了這些錢, 結果今年同樣的事又發生了, 我爸自己又跑去報完稅了, 而這次我跟太太要合併申報, 那我還可以撫養我的媽媽嗎? 因為很多鄰居說是可以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70.94

05/24 10:08, , 1F
可以,但要確定你爸只有自己申報,沒把你媽一起報進去
05/24 10:08, 1F

05/24 14:15, , 2F
應該是父親已將母親申報扶養了,子女這裡則會被剔除.
05/24 14:15, 2F

05/24 14:15, , 3F
配偶應是有最優先扶養順予的. 這..哎! 跟父親溝通溝通吧!
05/24 14:15, 3F

05/24 14:17, , 4F
其他的事就不是本板可以提供協助的了 = =
05/24 14:17, 4F
文章代碼(AID): #1B-TnC5J (tax)
文章代碼(AID): #1B-TnC5J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