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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房屋租賃契約「稅額增加由房客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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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小問題:. 1.契約中「租金」若包括某些金額(如包水、包水電、包水電冷氣除外之類),. 像這種該如何申報?若房客照簽約金額申報,房東豈不吃虧?. 2.精華區提及報房租支出不需房東開立「收據」,只需有「匯款」證明即可。. 但很多房東會刻意規避,每個月來收「現金」。就算房東願意讓房客轉帳,. 但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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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找到的網頁說的非常清楚了。. 1.報稅是法律上義務,不能做違反法律的約定。. 2.報稅後稅負增加由誰負擔的爭議:約定房客負擔是否合法,房客能否不遵守這個約定?. 國稅局不會去找房客要錢,但是房東納稅之後,可不可以回頭再去找房客要錢?. 這其實是房東與房客之間的約定事項,. 不管是漲租金來轉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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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後來找到崔媽媽網站上找到以下文章,見http://www.tmm.org.tw/pub/tax-6.htm. 「契約中雖然不能約定禁止依法報稅的法定義務,但如果約定因房客申報租賃支出而增. 加之稅額由房客負擔,而不是約定禁止報稅,若並無其他明顯違背法律強制或禁止之. 規定者,經雙方同意並簽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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