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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一些觀念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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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每戶12萬。薪資所得,應稅。海外來源免稅,證券交易所得免稅。證券交易所得免稅,證券交易損失自然不得扣除。房屋部分為財產交易損失,於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限額內可扣除,扣不足者,可於往後三年扣除。. 土地部分則是土地增值稅問題,與所得稅無關。. 關於考試或作業的話,爬法條比爬文有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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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要用的XD. 依據我國現行綜合所得稅制度,下列各項所得應否課稅?. 若要課徵所得稅它應屬於那一類所得? 下列各項支出可否扣除?. (1)本人自用房屋租金支出20萬元. (2)暑假打工賺得10萬元. (3)投資香港股票獲利40萬元. (4)期貨投資損失20萬元. (5)出售房地產,房屋部分損失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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