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些觀念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聽風的歌)時間20年前 (2006/04/11 06:55),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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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要用的XD 依據我國現行綜合所得稅制度,下列各項所得應否課稅? 若要課徵所得稅它應屬於那一類所得? 下列各項支出可否扣除? (1)本人自用房屋租金支出20萬元 (2)暑假打工賺得10萬元 (3)投資香港股票獲利40萬元 (4)期貨投資損失20萬元 (5)出售房地產,房屋部分損失50萬元,土地部分獲利80萬元 我昨天有爬文爬很久喔 剩上面五題我還找不到答案..... 然後以下是我找到答案的部份 可以幫我看一下有沒有錯嗎^^? (A)付給外籍看護工資24萬元 →看護費不算生育、醫療費,不能列報醫療支出 (B)投資國內未上市公司,領取股利淨額4萬元 →拿到股利憑單都可以報。但不適用27萬的儲蓄投資扣除額, 兩稅合一之後,股利所得算營利所得了。 (C)繳交本人之人壽保險保費7萬元;汽車保險保費3萬元 →要人身保險費才可以,包含壽險、意外險、健康險、年金險、 全民健保、勞、農、公保等保險。所以產險像是各種汽車險、 住宅火險、地震險都不行。 (D)受你申報扶養的妹妹支付的大學學費5萬元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適用對象僅限「子女」 (E)參加電視歌唱競賽中獎10萬元 →要視你中獎的是什麼,如果是政府舉辦,則扣繳之後,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如果不是的話,則在扣繳之後,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算,已扣繳之稅額可以 抵繳。所以當你中獎金額 少於 13,333 ,且是非由政府舉辦的,就不用扣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51.147

04/11 11:05, , 1F
你該不會是財政系的吧??
04/11 11:05, 1F

04/11 11:09, , 2F
不是.這是通識的考試
04/11 11:0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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