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沒收到稅單不是理由 稅務局點出社區代收、郵局寄存都算送達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小時前 (2026/07/11 12: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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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到稅單不是理由 稅務局點出社區代收、郵局寄存都算送達 2026-07-10 16:28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即時報導 https://pse.is/9b9le4 房屋稅單示意圖。圖/台灣房屋提供 不少民眾以為,只要沒有親自收到稅單,就不用繳稅或可以主張未收到通知。不過,台中 稅務局提醒,這是常見誤解,只要稅單依法完成送達程序,即使是由社區管理員代收,或 因家中無人而寄存在郵局並留下招領通知,都視為已合法送達,不會因本人沒有親自簽收 而影響效力。 稅務局表示,民眾持有土地、房屋或汽機車等財產,每年都可能收到地價稅、房屋稅或使 用牌照稅等稅單。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郵差送達稅單時,若納稅義務人不在家,可以 交由同住家屬、受雇人或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員等適當人員代為收受,這種情況就已完成法 定送達程序。 如果送達時無人可代收,郵局則會將稅單寄存,並留下送達通知書,通知民眾前往領取。 只要完成這項程序,同樣屬於合法送達,不會因民眾沒有實際前往郵局領取,或聲稱沒有 看到稅單,就影響送達效力。 稅務局提醒,收到郵局招領通知後,應儘快前往領取稅單,或主動確認是否有應繳稅款, 以免錯過繳納期限。若逾期未繳,不僅會被加徵滯納金,最高可達應納稅額的10%,欠稅 案件還可能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增加額外的金錢與法律負擔。 此外,若民眾已搬家或通訊地址變更,也應盡快向地方稅務局申請變更稅單寄送地址,避 免因寄送地址錯誤而錯過繳稅期限。若稅單遺失,也可向所屬地方稅務局或分局申請補發 ,不要因為「沒收到稅單」而誤以為不用繳稅,最後反而面臨滯納金甚至強制執行的風險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2003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4.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3745518.A.9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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