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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RE: [問題] 香港人在台灣公司的大陸廠工作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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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因為台灣廣達付錢,就是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喔。. 我國稅法關於提供勞務所獲取的薪資,是根據勞務提供地。. 所以你整年度都在大陸工作的話,儘管是台灣廣達付錢,一樣是大陸來源所得。. 所以不用納稅。. 你沒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話,根本就不是稅法上納稅義務人。. 也不用再討論你的納稅方法到底是要申報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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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者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 應按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就源扣繳所得稅。. 所得稅法 (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 第 2 條. 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依本法規定. ,課徵綜合所得稅。.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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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報台灣的稅的話,. 在大陸廠工作的薪水,算是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這筆所得要報稅,但是如果已經納了大陸官方的所得稅,. 可以用大陸稅額抵繳台灣的應納稅額。. 但抵繳的額度不能超過因加計大陸來源所得所增加的台灣應納稅額。. 例如:. 這筆金額100萬,在大陸要繳A稅。. 台灣還有其他所得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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