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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醫療費用收據~醫藥費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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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vysky (曼)時間20年前 (2006/06/10 21: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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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舉扣除醫藥費應備憑證之例外規定.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其同居受扶養親屬,在合於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之醫院、診(療)所治療,因病情需要急須使用該院所無之特種藥物,而自行購買使用者,其藥費可憑:. (一)該醫院、診(療)所之住院或就醫證明。. (二)主治醫
(還有472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uling (藍色精靈)時間20年前 (2006/06/10 20: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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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看到我同事報稅. 列了一些醫療費用. 有些收據我覺得很奇怪. 她說. 因為他爸爸生病. 他要常常去藥局買藥還是保健的藥品或食品給他吃. 藥局會開立收據. 那些收據也可以報嗎?. 那我到藥局幫我爸買測血糖機. 因為我爸糖尿病. 需要每天量血糖. 那藥局開的測血糖機收據. 我明年也可以拿來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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