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tax ]
討論串打工引發的後遺症-公司將所得以他人名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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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isrgy23 (*我的輩分是姨嬤**)時間19年前 (2006/07/20 00: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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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幫忙. 我之前修租稅法的老師是國稅局的. 我有跟他聯絡上. 他說. :『給A 1500是合理的,因為A沒有必要把他的免稅額分給其他人使用. 使得A少了錢可以退稅使用,所以補給他是很合理的. 使用6%的稅率也很合理,如果是21%就要看一下了…. 其實這是公司的問題,但因為X森很大的公司. 你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nbr (小風)時間19年前 (2006/07/16 02: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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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東森這樣很賊. 四個人只付一個人的勞健保. 你們四個都被騙了. 那一千五讓你們出當然不合理. 每個人的免稅額有75000+44000. 但是讓他出也不合理 因為其他錢不是他拿的為什麼要他出. 最合理的是請公司出,如果他不出你就跟國稅局抖出來. 國稅局不會跟你朋友或A討 會去跟東森查他漏的勞健保.

推噓6(6推 0噓 2→)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isrgy23 (*我的輩分是姨嬤**)時間19年前 (2006/07/16 02: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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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年七月到x森打工(但忘了幾號開始). x森從他開始到離職都沒有給他正式工讀生的身分. 所以他一直都是打別人的卡(分別有A跟B的卡). 一直到今年四月間,接到A的電話來催費,說要繳2000元的稅金. 因為我朋友有打他的卡,x森的薪水都會匯在A戶頭. A對我說,去年七月到12月底,一共是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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